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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一月一日起 《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四部条例施行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64条,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四个方面强化抓手,紧扣促进发展这个立法目的,通过明确各方职责、财政、金融、人才、用地、用电等多方支持措施,服务保障我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切实为构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增添新动力。
  我省作为国家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也提出了打造成为全国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排头兵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条例》分别从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产业、工业互联网建设以及推动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12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工作的省级地方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2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生产与加工、利用与转化、扶持与服务、附则六个部分,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规定了切实可行的举措,涵盖了煤炭生产、加工、利用、转化全链条。《条例》的制定,标志着我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必将为全省充分发挥能源保供重大作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条例》是此领域的创制性立法,不仅为我省解决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煤炭全流程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指出路径方向,也为全国煤炭行业走清洁高效发展道路蹚出新路、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