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走私“五进”主题宣传之进社区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私办关于开展反走私“五进”宣传活动要求,深入开展反走私宣传“五进”活动,将反走私宣传教育深入社区,进一步提升居民反走私意识。
一、 什么是走私?
走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二、为什么要打击走私?
1、走私是逃避海关监督的行为,会损害国家主权和形象,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2、走私会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国家财政,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巨大危害。
3、走私的泛滥会使民族产业、行业饱受“外来水货”的冲击。
4、走私犯罪往往和其他经济犯罪交织在一起,腐蚀人民思想、毒化社会风气及诱发其他违法犯罪。
三、居民在进出境时不能携带的东西一般有: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鱼类、两栖类、土壤、肉类及其制品、毒品、鞭炮、枪支、鸟类、菌种、蹄骨角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动物皮张、昆虫类、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标本等。
四、进境携带物品的免税标准: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间物品,全额征税。
禁止邮寄进境物品:
(一)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仿真枪、鞭炮等;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种子、种苗等;
(三)其他检疫物类: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血液及其制品、动物标本等。
(四)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骨头、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皮张、源毛类、象牙、鹿茸、动物源性饲料等。
(五)毒品:冰毒、摇头丸、可卡因、鸦片、大麻等。
小贴士:关于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需要知道的相关知识点: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