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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海关关于印发《太原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措施》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关总署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措施〉的通知》(署党发〔2020〕19号),应关领导要求,结合关区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关区各部门单位意见下,对照《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措施任务分解表》(署贸函〔2020〕62号),研究制定了《太原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措施》(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太原海关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支持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总署党委研究制定了《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措施》(署党发〔2020〕19号),我关围绕山西“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结合关区实际,研究制定如下细化措施。

一、积极搭建开放平台,形成全面发展格局

(一)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综保区。对于太原、大同、晋中、长治、晋城等市的国家级开发区提出设立综保区申请,优先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多区政策叠加优势。

(二)加快推进武宿综保区(二期)验收工作。结合武宿综保区(二期)整改,指导武宿综保区做好产业规划,推动武宿综保区(二期)加快建设,按时按标准通过验收。

(三)充分利用好新设综保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政策。加强需求调研,积极在进出口水平高、加工贸易发展好、物流条件优、符合申建标准的地区设立综保区。

二、发挥武宿综保区作用,提升发展质量水平

(四)继续加强国务院《关于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相关政策宣讲。将政策宣讲拓展到区外,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创新机构在综保区发展。

(五)支持武宿综保区利用好太原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发挥海关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区内开展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特殊区域出口等跨境电商模式,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

(六)继续积极稳妥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深度解析政策优势,将适合入区发展的产业、项目向武宿综保区内倾斜,加快设计完善相关信息化系统功能设置,提高海关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企业拓展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的能力。

(七)充分发挥“口岸+保税” 政策叠加作用。结合航空口岸、铁路口岸、中欧班列、国际陆港等平台优势,形成区港联动发展态势,提升武宿综保区集聚能力。

三、加快制度复制推广,探索改革创新经验

(八)做好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继续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五批改革试点创新经验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做到引进、吸收、消化,力争在复制基础上再创新。

(九)支持武宿综保区业务多元化发展。针对企业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多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利用保税制度优势,探索开展医疗设备研发,文物和文化艺术品保税存储、展示,服务外包等业务。积极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检测维修和再制造项目入区发展。

四、创新海关监管模式,构建关企合作机制

(十)加强区内企业信用培育。开展“一对一”AEO认证辅导,加强对武宿综保区内新设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的信用培育,帮助符合标准的优质企业早日成为AEO认证企业。

(十一)优化区内企业“互联网+保税”监管。继续推进“四自一简”监管制度。应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或者“多证合一”系统,区内企业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海关实行网上办理,实现全流程作业无纸化。

(十二)打造“足不出户”咨询模式。通过12360服务热线、“互联网+海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解答企业咨询,宣传海关各项政策及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