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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易制毒化学品和石墨类相关制品进出口许可办理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部分易制毒化学品和石墨类相关制品进出口许可

事项编码

1800-Z-00500-140000

实施编码

111******012150******2000121011000

权力部门

山西省商务厅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

法人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

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到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咨询电话

0351-7731455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0351-7731315

通办范围

全国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结果名称

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

结果样本

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jpg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jpg

收起全部

申请条件

1、1.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资格; 2.具备国家商务部门、公安部门核准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或生产、经营资格。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出具单位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1

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商务部

必要 

样表下载

2

产品成分说明、合同或采购单、发票

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商务部

必要 


3

属地公安部门备案证明和保证书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商务部

必要 


4

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初次办理)

原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商务部

必要 

系统自动核验,免提交。


平台流程

网上受理

环节内容

办理人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接收材料

王永权

1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退回材料,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2、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进入审查流程。

审核4

环节内容

办理人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王永权

2


处领导审批

环节内容

办理人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提出审查意见。

王芳

2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1、审查未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告知补正内容;4、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流程。

办结发证

环节内容

办理人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王永权

1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

第二十六条

条款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申请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出口活动: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合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副本;(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四)进口或者出口合同(协议)副本;(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申请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还应当提交进口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证明或者进口方合法使用的保证文件。

2





法律法规名称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条款名称

第五条

条款内容

第五条 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特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方发证机构)为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许可证局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

0351-7731455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窗口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2层)19号窗口

交通指引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乘车路线(79路、836路、870路、877路经停,可在省政务中心(大吴村)公交站点上/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