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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海关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应对工作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

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海关总署、太原海关统一部署,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关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应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涛  关  长、党委书记

组  员:王  谊  副关长、党委委员

魏  荣  副关长、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海关总署、太原海关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太原市人民政府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组织和指挥开展疫情应对工作;督导检查有关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组

组  长:王  谊  副关长、党委委员

副组长:魏  荣  副关长、党委委员

成  员: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查检科、核查科、稽查科各1名负责同志。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疫情最新发展态势,落实总关相关工作安排;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疫情防控人员协调保障等工作,根据总关统一安排抽调相关人员配合开展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应急物资采购,以及应急车辆、应急值守人员的后勤保障等。

三、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总署、总关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工作。

二是细化职责,统筹推进。各成员要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变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议定的工作事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防范疫情跨境传播,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