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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一处关于印发《太原海关“两段 准入”信息化监管分步推进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单位:

2019年10月16日,总署印发《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 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决定自2019年11月15日起,对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加快口岸验放。2019年11月14日,再次印发《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 风险管理司 口岸监管司关于联合印发〈海关“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操作指引(暂行)〉的函》(综合函〔2019〕251号),明确在相关信息化系统功能上线前使用该操作指引指导全国海关开展“两段准入”监管作业。目前,总署同意我关开展“两段准入”信息化试点,为推进试点工作,根据《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2020框架方案》(署综发〔2019〕59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关“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署办综函〔2020〕4号)和《综合业务司关于“两段准入”信息化监管推广应用的通知》(综合司便函〔2020〕263号),结合我关实际,现制定《太原海关“两段准入”信息化监管分步推进工作方案》(见附件),印发各相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综合业务一处

2020年11月25日


 

  (联系人:顾帅,电话:7119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