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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海关查检科预约查验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适应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通关便利优惠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理情形

一般信用及以上信用级别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申请人或企业),遇下列情形之一,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查验业务的,可向海关提出预约查验申请:

1.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危险货物;

2.鲜活、冷冻、易变质腐烂的需紧急通关的货物;

3.由于船期、交货时间限制等原因需紧急验放的货物;

4.生产急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

5.其它确有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

二、预约时限

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查验业务的的,货物所在地为晋中市、吕梁市的应最迟在预约查验时间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24小时提出预约申请,高级认证企业可放宽至8小时;货物所在地为太原市的应最迟在预约通关时间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8小时提出预约申请,高级认证企业可放宽至4小时。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

申请人可现场递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纸质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填写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预约查验信息、预约查验事由。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晋阳海关查检科科长联系。

(二)申请受理。

预约查验申请由晋阳海关查检科统一受理。受理后查检科科长应尽快与办公室进行对接,确定非工作日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

(三)预约审核

符合预约条件的,由查检科填写加班申请,申请执法用车,并报分管关领导审核。审核合格,按照预约时间进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四)现场查验

预约海关查验应适用“双随机”作业模式,查验关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系统查验指令完成作业。

 

 

 

                                 晋阳海关查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