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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第七小组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行动计划(2021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山西“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一流口岸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更好服务山西对外开放大局,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对照<太原市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报告>整改提升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对标全国先进城市,深化改革举措,创新监管方式,对标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全国一流”,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经济生态,为太原市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主体

晋阳海关牵头实施太原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统筹太原机场海关、武宿海关跨境贸易指标评价工作;太原机场海关负责武宿机场口岸、邮检业务的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实施;武宿海关负责综改示范区范围内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实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太原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实施。

三、行动任务

对标“跨境贸易”指标全国前沿标杆城市上海、北京、深圳、天津等,加快推动单项指标便利化改革,力争迈入全国领先行列。

(一)持续简政放权,确保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

1.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严格落实国务院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资格许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海关总署关于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的要求,将要求提交的单证材料由132种缩减至40种(精简比例达到70%)。落实减少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种类要求,验核种类减至41种。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升办理进度。2021年5月起,晋阳海关所辖太原市、晋中市、吕梁市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注销业务已实现全程网办,惠及辖区3759家进出口企业。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3.进一步优化货物整体通关时效。加强口岸通关时间监测,持续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晋阳关区2021年1-6月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 30.33、2.1小时,较2017年分别压缩73.55%、83.17%,确保完成国务院“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相比2017年压缩一半”的目标。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4.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海关总署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部署,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调整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均落地实施,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对“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优化审批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服务企业进出口经营。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5.推动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认真落实《海关总署降低检验检疫环节收费工作方案》等收费管理文件要求,积极宣传收费政策,传导政策红利,实现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海关收费公开透明。费用主体明确,法定检验检测等海关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行为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海关承担,无需企业负担。对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单位严格管理,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计价方式等加强监督,坚决杜绝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二)持续优化监管,确保管出公平、管出质量

6.全力做好国际航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海关总署及省联防联控机制要求,严格实施口岸检疫,开展“三查三排一转运”,做到“病例零漏放、人员零感染”。

完成时限:根据新冠疫情情况持续推进

7.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向全执法领域拓展,企业稽核查、口岸查验、卫生监督、监管作业场所巡查、免税商店和免税品监管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各环节随机审核、随机派单、随机选查,进一步提升海关执法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主动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开展海关、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8.合理优化查验指令,创新查验方式。优化随机抽批和查验整体比例,对企业有紧急需要的,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优先实施查验和检疫处理。推行收货人免于到场查验,可通过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9.深入推行容错机制和主动披露措施。企业非主观故意造成进出口申报差错的,不计入信用记录,不影响企业信用等级。鼓励企业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对于主动报告存在违规情况的企业,经海关确认属于企业主动披露处置范围内的,可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货物放行后,纳税义务人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漏缴税款,主动披露并补缴的,海关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0.推广检疫监管便利化措施。快速验放企业生产急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提高机检比例,减少开箱检查,有效提高查检效能。对仅实施商品检验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企业可直接提离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海关实施现场检验和抽样检测工作;在企业有紧急需要时,可优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检验。对涉及3C认证的所有进口零部件产品,海关在检验时将采信认证认可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则上不再抽样送检。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1.促进中欧班列业务。支持企业灵活自主选择“提前申报”和“货到申报”模式。大力支持中鼎物流园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强化口岸合作,及时帮助企业依照海关规定协调处置口岸业务。深化“三专四优”服务机制,落实节假日预约加班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口岸海关、中欧班列运营企业的沟通联系配合,全力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2.进一步优化综保区功能区划。推进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建设、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建设。武宿综合保税区(二期)已于3月22日正式封关运行,武宿综保区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已经建设完成,积极推进综保区阳曲扩区事宜。大力推进列入“13710”督办的禧佑源飞机项目的机场联络道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面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做大作强、顺应跨境电商新零售发展趋势、支持跨境电商B2B业务的开展,包括1210、9610、9710、9810和保税展示交易。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三)持续优化服务,确保服出便利、服出实惠

14.优化农产品、食品进出口监管。大力支持太原市所需优良种猪、赛马的引进,统筹协调做好活动物的入境隔离检疫工作,促进优质种资资源进口。对符合要求的进口农产品、食品申请随报随批。协调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的联防联控,严防输入输出。促进特色农产品出口。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强化出口食品、化妆品企业的事后事中监管。大力支持供港活猪业务开展,做到企业随报随检。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5.服务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在区内全面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做好“四自一简”、保税研发、“委内加工”等政策落地的宣传指导;简化备案清单的申报。明确启用保税核注清单后,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提高综保区通关便利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6.助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助力“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单一窗口”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技术协作,提高服务水平。广泛搜集企业对“单一窗口”的应用需求和建议,优化功能模块的应用,提高企业的应用水平。目前山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经实现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查询、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自主打印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了出证放行效率,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7.提升“互联网+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上线运行,加大对企业和群众的宣传力度,及时跟进运用情况,督促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参与评价,促进海关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8.落实企业反映问题“清零”机制。完善问题收集机制,发挥“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关企协调员、海关12360服务热线、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作用,广泛收集企业需求和困难,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9.创新工作方式,做好疫情背景下的签证服务工作。持续宣传和推广原产地自助打印功能,在门户网站发布专题政策解读,在各业务现场做好签证资格获取、签字笔迹录入、打印终端调试等工作。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非接触式办理方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与原产地签证相关的实地调查,并通过系统上传、电子邮箱、传真、微信等方式接收企业相关证明材料。针对需要到现场领证的企业,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通知等渠道,引导企业分散时间领证,实现即到即领、即办即走。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0.出台政策,落实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和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2021年安排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安排市商务局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200万元,对我市外贸企业在省级专项资金补贴70%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予以30%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配套补贴,实现出口信保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1.积极培育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针对太原市跨境电商从业人员多、规模小、运营成本高的特点,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晋阳海关等部门联合评审认定2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出口型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学习培训、办公场地、店铺运营以及报关、物流、融资、退税等服务,扩大行业影响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