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lj-0001-001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0-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开展晋中市家装消费品“焕新” 活动的通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48号)和《山西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的通知》(晋商消费〔2024〕136号)中关于推动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要求,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二、资金保障
活动资金由中央和省级按9:1配套。
三、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为家装消费品,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品。具体为以下四个方向、九种类型的消费品:
旧房装修方向:
(一)地面类:瓷砖、地板、石材等;
(二)墙面类:壁纸、壁布、涂料、墙板、软(硬)包、门窗等;
(三)吊顶类:铝制吊顶、PVC吊顶等;
(四)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床、斗柜边柜等;
(五)软装类:窗帘、地毯、灯具等;
(六)全屋定制类:定制橱柜、衣柜、书柜、榻榻米等。
厨卫等局部改造方向:
(七)厨卫类:橱柜、马桶、花洒、浴缸、浴室柜、面盆龙头、淋浴房等;
适老化改造方向:
(八)适老化改造类:防滑砖、防滑地胶、扶手、下压式门把手、闪光震动门铃、淋浴椅等;
智能家居方向:
(九)智能家居类:智能开关、智能门铃、水系统等;
四、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产品,按照剔除商家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按九大类区分)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补贴方式和流程
(一)按照“高效、便捷、操作性强”的原则,由省商务厅招标确定的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为活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消费者参与活动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具体操作。市商务局对接服务平台并签订协议,明确云闪付平台操作流程,并发布在app活动页面。服务平台要形成消费者购买资格核验、家装消费品销售、资金核补、资金核算等闭环管理。
(二)消费者登录服务平台家装消费品“焕新”专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发起购买意向需求,销售主体通过服务平台校验购买资格,消费者在线下门店或登录线上商城购买活动产品。每件产品需单独支付结算,销售主体需为每件产品单独开具发票。
(三)消费者在支付时直接抵扣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销售主体先行垫付,服务平台会同本地商务部门审核相关数据信息,审核通过后汇总由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将中央、省配套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减轻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垫资压力。
(四)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销售企业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并将退货相关补贴资金退还财政。
(五)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应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同时抄送财政部山西监管局。
六、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一)由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负责销售主体的选取和管理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审核企业资质,并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归档备查,可结合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企业方式,制定风险防控举措,最终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签订承诺书。将参与企业名单以正式件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名单进行公示后,将商户推送至服务平台,由服务平台与商户对接建立核销渠道。
(二)要求企业拟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晋中市注册登记,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的线上或线下家装消费品销售主体,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相关销售发票,针对此次活动能够建立专项活动台账并及时存档;
3.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 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5.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能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7.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8.未尽事宜由各县(区、市)、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优化调整。
七、责任分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是参与商户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指定部门联合开展资质审查,定期开展联合检查,防治商户恶意套现,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处罚。要监管好参与活动商户,要严格禁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参与商户先涨价再虚假打折,对能效水效等级虚假宣传,以各种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严防虚假交易、先买后退、大量围货、骗补套补等行为,要确保消费者获得中央政策红利,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同时设立家装“焕新”投诉热线,处理好属地商户涉及投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工作,对接好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联合市场、住建等部门选取个别县进行抽查检查。加强与服务平台沟通对接,细化服务内容,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服务平台预警功能,指导销售主体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拓宽消费者参与家装消费品“焕新”的支付渠道,切实采取措施提升消费体验。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受理消费者相关投诉并按流程做好处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
住建部门负责做好积极推动物业公司利用小区闲置用房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装信息咨询等服务,支持物业服务公司与家居卖场、装修、回收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
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服务平台)负责做好平台操作手册制作、平台调试、核销设备安装、资料受理及审核、补贴资金发放。同时对商户异常核销进行预警,并推送相关县区进行核查。留存数据并出具统计分析报告,处理投诉,配合做好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补贴活动平稳有序运行。
八、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家装消费品“焕新”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一)签署承诺协议。参与活动商户签订书面承诺协议,就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相关服务内容作出承诺。各参与活动商户需向消费者提供售后及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好消费者合理诉求。
(二)严格资料上传。各参与活动的家装销售主体需在每笔交易完成后,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上传确认书、商品销售发票、云闪付消费截图、商品照片、送货联照片或自提照片、安装图片等信息(具体以云闪付活动界面要求为准)。
(三)加强巡查督导。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参加活动商户进行巡查暗访,各县(市、区)加强对辖区参与商户日常检查,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四)打击不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与服务平台加大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将涉嫌违法的商户(机构)和个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五)商户采取“能进能出”管理。对在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中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户,取消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同。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活动策划、发放核销等工作,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销售主体,支持线上平台和线下渠道参与家装厨卫“焕新”。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以绿色、环保、智能、适老化为导向,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参与活动销售主体和产品的推荐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补贴资金分配、审核、兑付及监管工作。要提高舆情风险评估和应对能力,通过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依托本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做好政策解读及咨询工作。
(二)深化政企协联动。建立家装厨卫“焕新”重点联系机制,市级层面积极对接重点参与商户及服务平台,听取政策落实意见建议,加强各方联动对接合作,推出切实惠民便民举措。服务平台对参与政策实施的经营主体开展数据监测,实时动态掌握资金兑付情况和各类产品销售数据。住建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组织相关家装协会(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积极宣贯政策,探索实施行业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快速纠纷协调机制,强化行业自律。
(三)坚持标准引领。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职责分工,强化家居产品标准引领。加快升级家具结构安全、阻燃性能等强制性标准,完善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相关产品标准,加严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指标,提升建筑涂料、木质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标准,制修订绿色建材评价标准,制定厨卫五金、卫生洁具、陶瓷砖等质量分级标准,研制智能家居互联互通、风险识别标准,助力提升家居产品消费档次。家装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相关主体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特别是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各项活动稳妥有序开展。
(四)促进供需对接。结合省商务厅组织“链千企 惠万家”好物焕新季系列活动、“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充分利用岁末年初等消费旺季,重点支持线上线下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洽商合作、新品首发、联动促销等。扩大智能家居产品应用。鼓励经营主体创新体验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依托大型卖场或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政策宣讲,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绿色节能环保标准、家居产品建议使用年限、智能家居首发新品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相关部门企业依托官网媒体或朋友圈、抖音等平台,宣传我市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消息,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我市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
市商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定期向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报送家装厨卫“焕新”资金安排、相关产品销售数据等情况(详见附件)。并于活动结束后按照省商务厅统一安排做好相关总结工作。
附件: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进度表
晋中市商务局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中市水利局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进度表
填表单位:
统计时段:2024年X月X日-X月X日(初定以月为单位)
资金安排:本市家装厨卫“焕新”资金总额 (万元),累计资金使用金额 (万元)
大类 | 产品类别 | 销售量 (台/件) | 销售额 (万元) | ||
累计销售量 | 其中,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产品 | 累计销售额 | 其中,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产品 | ||
产品1 | |||||
产品2 | |||||
产品3 | |||||
产品4 | |||||
... | |||||
合计 |
备注:填表单位为市商务局,服务平台提供具体数据,其他参与政策实施的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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