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中市商务局负责的晋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中水利用率不高。
二、整改措施
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提高中水利用率。
三、整改完成情况
各县已编制完成再生水利用规划,并把开发区纳入规划范围;所有工业类开发区均已建成或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4日,共10天)向晋中市商务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贾杰峰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303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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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