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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展开全市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企业 中秋国庆两节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督查 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粮食主管部门、具有市级粮食收购资格企业:

根据晋中市商务粮食局《关于全面展开全市商务粮食系统中秋国庆两节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商粮发〔2017〕245号)文件精神,为全力保障中秋国庆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企业安全稳定,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企业开展中秋国庆两节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有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督查时间

9月14日---10月25日。

二、督查内容

1、《晋中市商务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市商务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市商粮发〔2017〕207号)贯彻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证照梳理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台账。

3、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推进情况。

4、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典型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向属地安监部门备案和预案演练情况。

6、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7、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牌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1、市局将对县级粮食主管部门、具有市级粮食收购资格企业进行全覆盖督查。

2、对县级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县级粮食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每月7日、17日、27日12:00前上报市局市场监督科、安全应急办。

具有市级粮食收购资格企业按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于9月27日前报市局市场监督科。

 

 

市场监督科邮箱jzlsjsck@126.com       联系电话:3102569

安全应急办邮箱jzsawb3035592@163.com  联系电话:3035592

                       

 

 

 

 

 

 

晋中市商务粮食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