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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贸行业、储备粮储存单位消防 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级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大队,局直属企业,有关科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商贸行业和储备粮储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市商务粮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业消防安全分析研判会议相关安排

(一)会议时间

2018年8月下旬市商务粮食局、市消防支队联合召开行业消防安全分析研判会议(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二)会议地点

晋中市商务粮食局63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市商务粮食局、市消防支队分管消防安全的有关领导;榆次区、开发区、太谷县、平遥县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和属地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负责人。市商务粮食局安全应急办、市场运行科、商贸服务科、调控科、储基科、军供中心、外经科、市场监督科、后勤中心等科室负责人,局直属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以及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

传达商务粮食部门2018年度晋中市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分析研判近年来行业消防安全形势。

二、开展商贸行业、储备粮储存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县级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和同级消防部门从本月起至2018年底每月至少联合开展一次商贸行业和储备粮储存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确保行业消防重点单位和储备粮储存单位消防安全。特别是榆次区、开发区、太谷县、平遥县相关部门要对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始全面检查,确保无一遗漏。

市商务粮食局、公安消防支队将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联合督查,重点督查各地联合检查开展情况。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责任事项,落实2018年度晋中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商务粮食部门)工作内容。

(二)加强部门合作。一是重点突出开展检查。以晋中市公安局公布的2018年全市消防重点单位(涉及商贸行业和属地粮库的)为联合检查重点,行业其他社会单位为补充。二是督促行业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商务粮食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单位和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三是认真开展联合检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对辖区所属单位严格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对一经发现、达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B35181-2017)的,消防部门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商粮部门全力配合,限时督促社会单位完成整改。四是健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机制。商务粮食、消防部门要定期将对商贸行业社会单位、储备粮储存单位检查的情况进行相互通报,对不配合工作、不积极落实整改的社会单位,要及时开展联合惩戒,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五是加强培训指导。市、县两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商务粮食部门消防工作的指导、培训、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疏散逃生演练、行业火灾形势通报和全市商贸行业火灾案例警示通报,一年不少于两次相应活动,鼓励每季度根据行业消防特点,组织一次相应活动。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相关单位要于每月24日前报送大型商业综合体联合整治当月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各级商务粮食、消防部门要于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当月商贸行业联合整治信息。

 

联系人:商务粮食局  周海军  186******9572

                 市消防支队  牛旭琼  188******2345